一、危险废物的危害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传染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的污染不象废水、废气那样敏感直观,因此人们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且对其治理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安全处置越来越严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3月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我国是《巴塞尔公约》最早缔约国之一。
二、产生危险废物应如何处置
危险废物因其会对环境甚至人体造成严重影响,因而必须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专门容器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基本原则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尽可能通过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危险废物应进行安全处置;安全填埋为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手段
四、危险废物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危害特性是指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污染性等。
五、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
当p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
按照《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小白鼠(或大白鼠)经口灌胃,经过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
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六、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艺体系概述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污染预防体系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分类、检测、包装、综合利用、贮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七、危险处理、处置的定义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手段,将危险废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分解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化学形态的过程。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置于与环境相对隔绝的场所、避免其中的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