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危险废物产生强度逐渐升高、废物资源化需求不断提升,如果不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既污染生态环境、危害人类身体健康,又存在资源浪费的问题。本文阐述了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分析了现阶段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全国生态文明和“无废城市”建设的推进契机,提出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几点对策,同时建议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强对危险废物行业的监管,防止危险废物造成生态环境风险事故的隐患。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2019年,196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9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万吨,处置量2027.8万吨,贮存量756.1万吨。相比较2016年增长134.51 %,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呈增长趋势。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影响包括: (1)土壤 方面:大量危险废物进入土壤,容易对该区域的土壤结构造成污染,无法种植粮食作物,短时间内土壤无法通过自我修复回到原本土质; (2)水体方面:危险废物进入水体,直接危害饮水安全,甚至通过鱼类食物链进入人类饭桌,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党的十九大报告里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方阵。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计划在2022年年底前,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提前实现“无废城市”的建立,到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方位监管。随着多方面政策的出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基层人员执法监管乏力,加上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导致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或有复发。本文分析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的共性问题,提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对策,同时建议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体系,防止生态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内容和原则
1.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内容
危险废物来源广泛,主要来源于化工行业、炼油行业、医药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日常生活源等。其物理化学成分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在其产生、贮存、转移、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等各环节都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风险。因此,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涉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管理环节包括项目审批、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等。依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阶段中要明确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类别和数量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全过程管理,科学、标准化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防止二次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1.2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原则
(1)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2)从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原则;
(3)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4)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程度、范围和技术、经济、管理条件及要求进行重点管理的原则。
2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现状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意识逐步提升,针对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上升到国家监管层面,大部分地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违法处理危险废物的事件或有发生,目前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如下:
2.1 政府机构管理不完善
危险废物逐年增加,但相关管理机构呈现“区域不均衡、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不一样,很多地区乡、县级城市的专门危险废物管理机构数量少且基层监督人员不足,导致环境执法监管乏力,无法满足对所有产生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方位监控。加上企业所在地分布广,产废类型多,监督执法人员只是对部分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督,但是无法及时对中小型产废企业开展工作,弱化了中小型企业的监督力度,致使很多中小型企业有了法律空子可钻。
基层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和流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文件和技术专业方面知识掌握不够,导致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阶段、危险废物申报审核过程以及后续监察执法工作中不能准确鉴别全部危险废物、不能依法行政。
2.2 企业缺乏对危险废物管理意识
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往往忽视“三废”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缺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意识。部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缺少专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甚至有些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试图逃避监管,铤而走险对危险废物进行非法处理处置。
有些危险废物产生或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现场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环节未根据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存储,出现混存和标识标签欠缺或混乱的问题,更有甚者随意将危险废物露天堆存,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安全环境事故。企业管理人员未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及时进行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专项备案,企业缺乏着实有效的事故应急演练,不具备处理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能力”。
2.3 部分危险废物处理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落后
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已显滞后。随着危险废物行业的发展,目前新建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基本能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但续存的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仍使用传统方式进行处理处置,未能将工艺技术迭代更新和更换设备,导致实际处理处置能力与审批许可量不均衡,甚至难以达到日趋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另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逐渐增多,也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危险废物从贮存到处理等过程存在违规的风险,经营单位的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
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对策
3.1 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体系建设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国家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的修订和实施,是国家不断加强和提升对危险废物管控力度的重要体现,也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下图为国家近年来颁布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文件。
3.2 完善危险废物常态化管理机制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入人心的同时,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关注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更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涉及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营台账、申报程序等管理规定的宣讲和培训力度,并提高现场监督执法频次,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健全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提高违法违规处罚标准。
完善管理方法,应用信息化和科技手段,积极完善互联网协同信息化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源和分布特点进行分析,采用ERP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危险废物最新变化和追踪去向,逐步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常态化。
3.3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
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主要包含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等环节。通过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真正做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收集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等的管理。
3.3.1产生、收集和运输单位管理
源头减量化。产生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政策,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而采取相关措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阶段,生态环境部门应审核并落实项目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实施低废无废生产工艺技术和采用先进设备的情况,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等。
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和安全运输。产生、收集和运输单位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各项要求。根据工艺特征、排放周期等因素制定贮存、收集和运输计划。在收集危险废物时,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标签。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种类和特性分区贮存,并做好防雨、防火、防雷、防渗漏等相关环境管理措施。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染、防泄露、防飞扬、防雨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3.2 经营单位管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是区域危险废物集中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的最终场所,是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以广东省为例,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数据,全省约130家经营单位核准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理处置能力近800万吨,核准处置方式占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管理应按照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督促经营单位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从工程建设和技术装备水平现状、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经营团队能力建设等方面,并分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进厂接收流程、分类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流程以及日常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评估是否能安全、环保和高效地处置危险废物,并确保在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扩散等意外环境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有序启动应急处理并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生命财产损害川。
针对经营单位的环境管理,可尝试在现有省级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开展重点企业监控视频联网、重点企业固废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企业智能地磅系统联网等工作,并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另外,地方政府和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可以指导区域大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中心共建地方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和环境应急依托单位,完备相关应急响应管理团队、装备和设施,能及时、有效处置区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完善和提升地方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4 结束语
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源较多,产生强度呈增长趋势,如果管理不当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危害,建议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常态化管理机制以及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以解决目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升地方环境应急能力基础设施建设,避免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污染风险,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尽早实现“无废城市”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转自:46危废